宁爱卫〔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宁国市爱国卫生“十三五”(2016-2020年)工作规划》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15日
宁国市爱国卫生“十三五”(2016-2020年)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促进全民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和健康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健康宁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广泛发动群众,紧密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大卫生问题,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落实了爱卫办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设置,设有事业编8名,人员编制基本适应了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各项经费每年纳入财政预算,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为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出台了《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爱卫会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止2015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6%,比上期末增加8.03个百分点;实施了中央财政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农村改厕项目,截止2015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2.07%、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53.3%,分别比上期末增加5.99、6.39个百分点,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3、卫生创建工作。截止2015年底,我市共创建了安徽省卫生镇1个、卫生村(社区)8个、卫生先进单位18个,并成功创建成为安徽省卫生城市。通过卫生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强化了行业卫生管理,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逐步建立起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4、除“四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并出台了《宁国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和《宁国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技术方案》。坚持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综合防制原则,初步建立了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并于2011年通过省病媒生物防控达标工作考核。
5、健康教育工作。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群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逐年提高。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实施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结合防控工作取得成效,2014年获“安徽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了控烟工作的宣传,开展了无烟单位、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机构的创建活动。
6、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文明创建、卫生创建和“三线四边”治理、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和美好乡村建设等活动,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得以建立,城市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整治,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十二五”期间,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基层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不健全,机构建设薄弱,办事人员少、结构不合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能力不强,影响了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全市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对“创卫”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重突击活动轻长效管理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城乡卫生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重点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公厕环境卫生管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餐厨垃圾规范处置有待建立,“五小”行业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存在脏、乱、差情况。部分乡村卫生管理热点和难点问题仍较多。四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未全面开展,防控工作中重药物杀灭轻环境综合治理及防范设施建设情况普遍存在,部分地方措施不落实,“四害”密度较高。五是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依然较低。健康促进与教育机构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落实,基层网络不完善,工作方法、手段还比较落后,缺乏有制约手段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规范。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围绕“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为抓手,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制,为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作出新的贡献,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小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村为重点,使爱国卫生工作的每一项举措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促进爱国卫生工作科学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充分发挥政府领导、规划先导、投入引导、政策指导的作用,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司其责、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3、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指导。从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着手,大力推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改水改厕等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爱国卫生工作协调发展。
4、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爱国卫生是社会性、群众性的卫生活动,结合各地实际和突出的问题,充分发动群众,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集中性检查与经常性督促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全民卫生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形成爱国卫生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享受的良好局面。
5、坚持科学治理、社会监督。不断拓展爱国卫生工作新内容、新手段、新方法,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实行科学管理、科学治理。采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专业监督相结合,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指标
(一)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通过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理念,进一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全面改善城乡特别是城市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及管理。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环境整治为重点,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统筹治理,全面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并改善多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因素,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城乡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对城市空气、水环境、噪声的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农村河道水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省级美好乡村中心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县道全部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指标1.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5%、城市标准化菜市场提高到80%。
指标2.建制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45%。
(二)推进各项卫生创建活动。以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城乡整洁行动向纵深发展,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坚持顶层设计、规划引导、源头管控,加强城乡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积极推动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通过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提高居民素质。已命名的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在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指标3.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指标4.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
指标5.实现省级卫生乡镇5个。
指标6.创建省级卫生村(社区)30个。
指标7.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50个。
(三)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改厕要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坚持健康教育先行,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要与创建卫生镇村、生态文明镇村等结合起来,并在村庄整治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科学改厕。要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要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通过改厕带动农村建立基本的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等措施,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加强水质监测,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动态变化,为科学改水决策提供依据。按国家要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
指标8.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95%以上。
指标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5%。
(四)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培训,普及适宜技术,提高科学防制水平。规范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行业的管理,建立资质认定和质量评估体系,加强监督,切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指标10.继续巩固城市除“四害”达标成果,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体系。
指标11.城区病媒生物监测率提高到100%。
指标12.乡镇病媒生物监测率提高到30%。
指标13.全市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五)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利用每年的爱国卫生月和各类卫生宣传日,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陋习,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质。在农村,大力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确保健康知识进村入户。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以及志愿者参与等活动,劝阻和治理乱吐痰、乱丢垃圾、公共场所抽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群众广泛参与整洁行动的良好氛围。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全面提高群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状况满意率。
指标14.到2020年全市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
指标15.80%以上机构(单位)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无烟学校”
指标16.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各级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为爱国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切实解决好爱国卫生运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级爱卫会要明确爱卫会委员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爱卫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委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和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通过加强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确保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安徽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认真总结爱国卫生工作的历史经验,针对新时期爱国卫生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开展爱国卫生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开拓新的工作领域。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市的交流和学习,促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四)强化督导评估。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市爱卫会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调整规划目标、实施策略和工作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效果。对出色完成规划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市爱卫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完成规划目标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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