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2018〕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驻宁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75号),以创建卫生城市为抓手,改善了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提升了对外形象,推动了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于2017年6月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卫生城市,打造精美城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是巩固创建成果的必然要求,是助推“健康宁国”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抓手,是贯彻“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决策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开展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为重点的健康城镇建设,通过城乡整体联动,实现从偏重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提升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水平,以高水平迎接全国爱卫会每年暗访和三年复评审,为实现“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城市卫生基础设施。
1.按照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要求,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公厕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努力提高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力争2020年实现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置。进一步健全市政污水管网和生活小区污水管道、化粪池的管护机制,畅通城市污水及粪便排出管网,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加快生活垃圾转运站(分拣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通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现垃圾处置无害化、减量化。开展垃圾可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实现垃圾处置资源化,严格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运输与处置管理。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的要求,做到“新城新区不许欠账、老城老区尽快补上”,加快完善城镇公厕建设,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重点区域公厕达到二类标准以上,新建公厕一律按照一类标准实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城镇(建成区)公厕达到3-5座/平方公里,城区公厕实现由产权单位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市城管局统一监管。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供销社
2.建立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户五级联动处置机制,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及所辖社区、行政村。
责任单位:市美好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合理布局、高标准、高起点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着力推进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三防”设施及鲜活水产区卫生设施建设;严格活禽销售准入,实行定点交易、严格检疫、隔离经营,落实日清洗、周消毒、定期休市制度,取缔未经批准、超范围经营活禽菜店;城市建成区内实行活禽定点宰杀,冷链配送、冷鲜上市,使其持续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农委、西津街道办事处、南山街道办事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二)狠抓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1.全面总结并始终坚持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坚持标本兼治,边重拳整治、边建章立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卫计委、市文明办
2.加强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日常环境卫生监管,常态化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城市“十乱”现象,确保不反弹、不回潮。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西津街道办事处、南山街道办事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3.推行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管理,动态调整环卫作业面积,消灭环卫作业盲区。建成区范围内一律不允许收集堆放废旧物资,合理设置建成区内可回收再生利用物资回收点、做到回收物资不过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供销社
4.落实建筑工地源头管理责任,强化建筑渣土运输、扬尘、工人生活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国有收储土地、征而未用土地、拆迁工地等区域的脏乱差问题,推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围绕建筑垃圾消纳、渣土运输,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消纳及资源化利用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城管局、西津街道办事处、南山街道办事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5.常态化维护市容市貌,坚决取缔露天经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合理设置管理有序、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合理规划早、夜市摊点,打造符合城市秩序、食品安全要求的早、夜市摊区。加强油烟、油污、餐厨垃圾的管理,油烟、油污必须合规,分类处置餐厨垃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建立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
1.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编办、市法制办
2.进一步拓展网格化的范围和内涵,推动网格化管理向居民小区和食品药品监督、公共卫生等领域延伸,细化管理责任,实现对公共设施、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的监管和处置不留空白。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作用,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的管理方式,力求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快速反应能力,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能化升级。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改革创新群众动员方式。
1.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规律,注重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和技术手段,广泛动员群众和单位参与创卫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监督志愿者(督查员)作用。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3.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要将志愿者、社工作为新时期动员群众的一支生力军,提高社会化动员能力和专业化工作水平,带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形成“创卫为百姓,百姓共创卫”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五)统筹推进城乡均衡发展。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卫生乡镇建设,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提高卫生乡镇、村建设质量,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责任单位:市美好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按照“健康宁国”的战略部署,所有乡镇、街道在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基础上全面开展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病媒生物防制科学化。
1.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持续、综合性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立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改造环境、治理孳生地与病媒生物消杀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开展联点共建、志愿服务等社会治理手段,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局、住建委、卫计委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持续加大对主管、监管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督查力度,将“三防”设施建设纳入日常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供销社、开发区管委会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市爱卫办统一要求,组织开展不同季节重点时段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依法、科学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落实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监测及消杀工作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情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七)推进健康促进全方位融入。
1.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强化市卫计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宣传指导、监测评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2.各街道办事处、小区、单位及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要继续坚持每两月更新一期,持续宣传普及“公民健康素养66条”、禁烟、除四害、垃圾分类等大众卫生健康知识与卫生城市常识,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3.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要因地制宜宣传普及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卫生与健康知识,通过漫画墙、健康贴示等形式加强社会宣传。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传媒中心
4.大力倡导群众性体育健身等健康促进行动,常态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不断提升市民的健康素养,增强群众对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总工会
5.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无烟单位”建设标准,主动做好控烟劝导,自觉加强无烟环境建设,积极争创“无烟单位”(机关、学校、医院等)。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体局、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八)强化食品、生活饮用水及重点场所卫生监管。
1.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强属地与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的备案制管理,鼓励并扶持达到行业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持续加强对小餐饮、小食品加工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品店等监督管理,结合“明厨亮灶”工程,重点督促后厨卫生保洁、“三防”设施安装使用、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等,整治占道经营、前灶后厅、污水乱倒、油烟乱排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2.加强对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等“四小”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落实学校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管。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体局、市安监局
3.结合“蓝天碧水工程”,空气质量指数(AQI)保持优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推进秸杆禁烧等环保措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青龙湾管委会、市农委
(九)严格落实突出问题全面整改。
认真疏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暗访及技术评估时专家提出的突出问题,逐一交办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事有回复、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存在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市委、市政府向全国爱卫办承诺整改的问题,务必在卫生城市复核周期内切实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办室、市爱卫办
(十)完善创卫长效管理标准化档案。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创卫办《关于规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的通知》(宁创卫办〔2016〕12号)要求,分年度建立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台账及专项卫生城市工作档案,客观、真实、连续记载卫生城市管理动态。建档类型包括文件类、制度类、检查督导类、记录类、图片类、实物类。
责任单位:西津街道办事处、南山街道办事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以上十项重点工作,自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爱卫办备案。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属地与部门联动机制。
不断强化“创卫永远在路上”、“创卫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意识,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职人员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原有创建工作标准、目标任务、监督考评和保障措施不变。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卫生城市管理责任机制,强化属地与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任务完成。完善部门信息沟通、联合督查、上下联动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行业、单位和社区等工作效率,推动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卫生城市宣传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工作中涉及与卫生城市标准有关的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全民健身运动、健康促进等内容要及时报送市爱卫办,便于市爱卫办及时整理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相关工作信息报全国爱卫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二)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动态监督机制。
建立和完善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估制度,每年度开展综合评估。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相关评比的重要依据,对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中的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建立排名、约谈、警告等制度,对排名靠后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进行约谈。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每年组织对长效管理中的农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七小行业”等薄弱项目以及易反弹工作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也要将长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分级负责的管理责任。
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目标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发挥《今日宁国》、宁国电视台、宁国新闻网等大众传播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结合“宁国爱国卫生”等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面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大力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监督平台,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民互动平台、市长信箱,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设立城市管理问题“曝光台”,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卫生问题。畅通社情民意信息网络,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传媒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强化合力联创,建立卫生文明城市共建机制。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会同市文明办完善卫生城市督查、考评制度,将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内容纳入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考评中,定期通报督查结果。要依托小区网格管理、路段巡查、联点共建、志愿服务、干部入户、党员进社区等文明城市建设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携手共建,不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在巩固提升工作中,按照“组织不散、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的原则,市爱卫办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健全爱卫会组织,配备适应工作要求的办公条件、人员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爱卫办,配备专兼职人员;市直各部门建立爱国卫生领导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性。不断建立和完善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的三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网络体系,确保卫生城市督查、巡查、问题调度、跟踪督办、考核评价等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志愿者等基层队伍基础作用,形成长效管理无缝隙、责任落实全覆盖的新格局。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政府将卫生城市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也要加大对爱国卫生长效管理的经费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城市管理维护、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投入力度,保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能力建设。狠抓爱国卫生队伍素质建设,特别是要加强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工作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群众动员、社会沟通、科学管理这五大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讲奉献的爱国卫生工作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市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专职队伍的作用,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开展经验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推进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向健康城市目标奋进。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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