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发2020年度城镇职工退休未认证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4-0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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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镇职工退休未认证人员:

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我市有308名离退休人员未完成2020年度资格认证,根据《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劳社〔2006〕66号文件33条“……不提供认证资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时停发其待遇,待其提供认证资料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其待遇发放”规定,我中心将从4月起停发2020年度未认证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确认后再行补发恢复待遇

2020年度未认证人员尽快通“皖事通APP”自助认证,也可携带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去就近的社区居委会及乡镇人社所认证,宁国市以外的异地人员可以通过“皖事通APP”自助认证或者寄送异地养老资格认证表进行认证。

如有疑问,请咨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0563-4017397。


宁国市社保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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