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有四项奖励措施。
一是支持标准化建设。1. 标准制定奖励:对于我市主导或参与(前三名)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2. 标准化良好行为奖励:对于我市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达到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计量服务。对于我市新获AAA级、AA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或其他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