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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支持知识产权推进有哪些奖励措施?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2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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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21〕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一是商标奖励。对于我市新增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每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我市新增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所涉基地龙头企业5万元奖励;对于我市新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的,每件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对于我市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单一国家商标注册成功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二是专利奖励。推动我市专利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对于我市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于我市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1. 商标质押贷款费用补助。对于我市成功办理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按照贷款利息和商标评估费总额给予一定补助。 2. 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按期归还的,按照专利评估费和贷款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省和市不重复享受。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额达200万及以上、500万元以下并按期归还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四是获得知识产权称号奖励。对于我市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于我市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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