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保障辖区跨境区域水环境和下游浙江安吉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与安吉县沟通协调,制定《安吉县-宁国市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制度》,简化跨境执法流程,实现区域共防共保,水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快速反应机制初步形成,跨界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已进入常态化。
按照“团结合作、联合治污、辖区自查为主”基本原则,互通情报,互相配合,在辖区自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边界环境污染联合防治,突破行政区域局限加强合作,共同解决跨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维护水环境安全,切实保障群众健康。
成立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两地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环境执法队队长担任,成员为双方的相关科室、监测站、涉边界环境保护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同时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协调确定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应急等事项,做好边界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污染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的通报,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
建立联席会议、环境应急联合处置、联合检查、建设项目通报和饮用水源地质量通报等五项制度。双方互通突发性环境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支持,构建统一协调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情况通报、处置及善后工作体系,建立上下游联动预警机制和反馈协查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将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并作为限制准入区和禁止准入区,双方严格项目准入,严格重大污染、重大环境隐患和生态破坏项目审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及时组织联合监测,确保水环境安全。(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