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民生工程资金效益,保障民生工程资金安全,广德市不断完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体系,依托“四化”做好民生工程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监管体系化。设置民生工程建设类项目台账管理员,负责核查项目报账。建立项目档案,核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审批报告等材料,根据合同约定逐笔拨付资金。落实项目管养考核机制,执行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制度,定期督查补贴类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动态监管。
二是自查常态化。结合民生领域建设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低保核查和省市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工作,重点排查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和违法违规等问题。及时调整建设类项目资金监管领导组,参与项目前期控制价编制和招投标工作。组织职能部门、包村干部自查项目三大关键环节,确保项目不“生病”。
三是监督民主化。定时督查民生项目和补贴类资金公示情况,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评议制度。制定资金监管考评量化评分表,将资金监管情况纳入民生工程绩效考评。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补贴查询方式、政策内容及办事流程,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管理统筹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民生办定期与民生工程实施部门互通信息,及时会商研判,科学测算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利用各项民生工程工作部署会议,加强民生工程项目经办人业务培训。通过财政业务学习和巡察整改,对标对表、立行整改,完善监管业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