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对今年已检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复查时发现,某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仍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个体防护也仍未采取督促措施。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并当场开出一张1000元的罚单,成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宁国市卫健委开出的首张简易程序千元罚单。
职业卫生培训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有重大意义,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通过职业卫生培训,可以让劳动者掌握职业病危害以及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并积极加以预防,保护自身健康。同时,在劳动者个体防护方面,用人单位不仅要向劳动者提供防护用品,还应强化管理并落实督促指导责任。上述某企业未在规定改正的时限内完成上述两项问题整改,依法应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职业健康日常监管中发现轻微违法行为,若依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存在着耗时长且手续较为繁琐的弊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职业健康执法办案效率不高,而采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处罚,可使当事人对于行为的违法性有更直观的感受,更好的起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作用,处罚的警示作用得到有效提升。(胡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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