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国市《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宁国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范围覆盖至低收入人群,惠及到更多的困难人群,受援对象满意度高,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有效维护;项目实施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较为明显,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一、投入(满分10分)
(一)、项目立项情况(满分6分,自评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自评4分)
1.1经自评,宁国市司法局、宁国市财政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20年宁国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1.2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量达到规定要求,未出现应援不援案件。
绩效目标预期案件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未出现质量投诉案件。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2分,自评2分)
2.1.2020年宣城市司法局下达宁国市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为550件,全年共完成623件。《2020年宁国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依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确定实施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服务质量标准等。
2.2绩效目标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
2.3款项拨付中央及省级36万元,同级财政42万元,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和资金量相匹配。
(二)、资金落实(满分4分,自评分4分)
3.财政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财政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78万元/78万元)。
二、过程(满分45分,自评分45分)
(三)、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满分12分,自评分12附)
4.窗口建设(满分4分,自评4分)
4.1.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在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沿街一层,交通便利,毗邻市政府和行政服务中心。
4.2.窗口服务面积200平方米,窗口前设有无障碍通道,内有便民设施和无障碍厕所,设有咨询接待区、受理登记区、自助查询区、等候区、私密谈话室等。二代身份证识别阅读器、扫描仪等设施齐全,2019年被宁国市评为文明窗口创建“五好窗口”2020年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窗口建设符合要求。
4.3 .2018年5月,窗口按照省厅“3+X”建设模式完成升级改造,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建设,平台名称标识、功能区设置、职能进驻完全符合要求。
5.对外公布的法律服务热线(满分4分,自评4分)
5.1.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对外公布法律援助12348服务热线,
5.2.对外公布本市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电话0563-4032009,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予以公布。热线电话正常运行并安排专业值班律师解答咨询。2020年系统上电话咨询23个。
6、工作站、联系点(满分4分,自评4分)
6.1辖区内19个乡镇街道、120个村(居)委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
6.2工作站均有独立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
6.3.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司法局对19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开展半年督查活动,12月底对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以绩效考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
6.4.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工作。2020年7月12日、9月25日、10月30日、11月10日、以适当形式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
(四)、信息化应用(满分15分,自评分15份)
7.咨询应用(满分4分,自评4分)
7.1.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登记及时准确,实时录入100%,录入内容完整规范,本中心录入咨询251条,法律援助工作站录入482条,建立纸质台账并与系统一致并建立咨询台账。
8.案件应用(满分7分,自评分7分)
8.1.信息系统内案件结案、归档、补贴发放与实际案件流程同步。
8.2.申请环节、结案环节上传附件及时完整。
9.网络大厅运用(满分2分,自评分2分)
9.1.在安徽法律服务网已开通法律援助店铺100%。
9.2.服务大厅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在线投诉等工作
10、司法行政专网网站应用(满分2分,自评分2分)
10.1.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行政专网设有法律援助“我与法援”专栏。
10.2.每月更新信息
(五)、刑事法援(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11.刑事案件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11.1.2020年刑事法律援助共189件,同期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数358件,占比53%,超过同期法院刑事案件占比35%。
12、联席会议制度(满分2分,自评分2分)
12.1.2020年12月21日开展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并制定了《宁国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2.2.2020年8月31日与检察院开展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2020年12月9日与宁国市法援开展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
12.3.司法局于12月9日,12月10日分别对看守所工作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站开展检查、调研活动。
13、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工作站(满分4分自评分4分)
13.12015年9月15日发文宁司字(2015)50号设立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且有相对独立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等图片资料。
13.2每周安排律师在看守所工作站、检察院工作站、法院工作站值班,并要求记录值班日志。
13.3.2020年9月30日,在宁国市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了法律援助检查、调研活动。
(六)、其他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4.队伍建设(满分1分,自评分1分)
14.1.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有5名工作人员,3名政法专项编公务员,其中1名为注册法律援助律师,一名研究生学历。并有1名聘用人员专职管理档案,1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人员结构合理。
14.2.通过招募建立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专业化团队40余名及志愿律师值班团队20余名。
14.3.2020年7月12日宁国市司法局集中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志愿律师《民法典》培训;10月30日上午开展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培训暨同行评估活动;常态化开展集中培训。
14.4.各乡镇(街道)对法律援助联络员开展了分级培训工作。
14.5.宁国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主题法律援助志愿者宣传活动。
15.宣传培训(满分3分,自评分3分)
15.1.积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
15.2.积极报送品牌建设相关信息、图片、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
15.3.利用大型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
15.4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工作。2020年7月12日、9月25日、10月30日、11月10日、以适当形式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并积极报送相关活动图片、信息等材料。
16.案例信息报送(满分4分,自评分4分)
16.1.根据年初宣城市司法局案例报送分配任务,宁国2020年应报送案例6篇,但全年实际报送高质量案例11篇。
16.2.2020年度经宣城市司法局优秀案件评选,其中2篇为“十佳案件”,其中1篇为优秀案件。
16.3.张毅律师承办的吕某某聚众斗殴案被人选司法部案例库。
16.4.根据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进度按月及时报送月报表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产出(满分35分,自评分35分)
(七)、案件进度(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7.办案数量(满分3分,自评分3分)
17.1.年初目标任务为550件,实际完成办案数量623件,完成率为113.27%(623/550).
18.结案率(满分3分,自评分3分)
18.1实际结案578件,案件审批数量623件,结案率为93%(578/623).
(八)、案件结构(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9.结构比重(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9.1.2020年度受理的案件623件均为诉讼案件,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有50件案件作非诉处理,另有7件办理过程在受援人自动终止法律援助,实际诉讼案件数为566件,实际诉讼案件566件占已结法援案件578件比例为98%(566/578)。
19.2.律师办理的法援案件占已结法援案件578件比例为97%以上。
(九)、优秀案例(满分5分,自评分5分)
20、优秀案例
20.1.2020年11月19日组织志愿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选活动。经宣城市司法局优秀案件评选,其中2篇为“十佳案件”,其中1篇为优秀案件。张毅律师承办的吕某某聚众斗殴案被人选司法部案例库。
20.2.积极报送高质量优秀案例,2020年实际报送高质量案例11篇。
(十)、案件质量(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21.同行评估(满分2分,自评分2分)
21.1.2020年10月30日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2020年宁国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没有被省厅抽查。
22、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分3分)
22.1.有独立的法律援助档案室,纸质卷宗按年度、类别、有序存放。
22.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聘请专职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职责上墙。
22.3.使用法律援助专用卷宗封面,纸质卷内材料项目齐全规范,卷宗装订顺序、填写内容规范。案卷结案数与归档数一致。
23、案件监督(满分3分,自评分3分)
23.1.成立专业旁听小组,对已开庭的案件旁听率达到5%以上,
23.2对旁听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和处理。并建立旁听庭审台账。
23.3 .建立回访制度和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回访台账,对已结民事案件回访率达100%。
24、投诉处理(满分2分,自评分2分)
24.1.建立《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投诉处理制度》及宁国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等投诉查处机制。
24.2.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及法律援助网站上公示投诉地址、电话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
24.3.设立专门投诉意见簿。
24.4.2020年投诉案件为0。
(十一)、资金监管(满分8分,自评分8分)
25.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分4分)
25.1.转发《宣城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使用经费。经宣城市司法局经费专项检查,宁国市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符合相关规定。
25.2.法律援助经费全年共下达78万,截至12月31日已支出78万元,支出率100%。
25.3.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窗口值班补贴等直接费用573300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支出总额的73.5%,符合70%以上的标准。
26、财务监控的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分4分)
26.1.法律援助经费已实行单列科目。
26.2.已建立了法律援助财务台账。
26.3.办案补贴均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26.4.2020年12月25日宁国市司法局已组织全年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
四、效果(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十二)、项目效益(满分5分,自评分5分)
27、社会效益(满分3分,自评分3分)
27.1.与市政府签订《2020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及时制定《宁国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法律援助的各项政策。
27.2.制定《宁国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覆盖范围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体,案件质量符合标准,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27.3.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3件,结案578件,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服务和保障民生效果显著。
28、可持续影响(满分2分,自评分2分)
28.1.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值班律师值班工作,先后制定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值班等制度及相关纪律、规范的通知》、《宁国市法律援助机构公检法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及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
28.2.及时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律援助窗口,公检法工作站值班。
28.3.2020年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189件刑事案件辩护,为269名被告人提供认罪认罚等法律帮助,实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用明显。
29.党委政府肯定(满分2分,自评分2分)
29.1.党委政府及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在检查民生工程或民生工程协调会中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
29.2.对司法局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的相关政策、过程、进度及结果在政府网站均实行政务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29.3.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在接受审计、财政监督的同时,也充分接受新闻媒体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反映良好,从未发生任何投诉及负面曝光。
30.社会满意度(满分2分,自评分2分)
30.1.制定《宁国市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工作办法》,对已结案的431件民事案件全部回访,回访率100%。
30.2.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