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11-2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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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等文件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征求公众对《宁国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现进行公告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客运市场, 统筹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完善城乡交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 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交运〔2016163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客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改革范围

现有农村客运车辆、港口方向燃油公交车、民安公交中溪、仙霞、云梯方向城乡公交及相应的运营线路。

2、改革方式

对现有农村客运的运营体制、运营模式、运力结构等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1)实施主体和责任:①按照公建公营+民营公助共存经营 模式,分别由国有企业国投公司和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企业经营我市城乡公交线路运营;②根据运力需求,负责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车辆统一安装投币、刷卡、安全防护等装置及车载监控系统;③优先在城乡公交驾驶员岗位上安排原农班车的驾驶员,但人员需符合城乡公交运营企业驾驶员招聘条件。(2)旧车退出客运市场补助:按照“8+2+N”模式予以补助。① 营运提前终止预期收益补偿8万元/辆,并依法收回其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②在规定截止时间内主动交车收购给予提前奖励上限2万元/辆;③车辆残值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由新的经营主体回购处置。(3)完善配套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农班车经营企业或者经营户、相关利益企业、当地常住村(居)民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群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实施方案对当地社会、经济秩序主要影响。

2、实施方案对辖区的农班车经营户、企业、社会组织或公众等利益的影响。

3、征求利益相关者对实施方案的支持态度和诉求。

4、为了保障方案顺利实施,有何建议和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10日内(20211129日-128日)

评估主体:安徽省宁国市交运局评估单位:安徽鼎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宁国市宁阳东路26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经开区花园大道582

联 系 人:张宏友联系电话:13305639639联 系 人:吴工电话:1865600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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