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民生工程> 部门工作

市司法局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制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0:33
[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1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从多方面对便民服务提出明确规定,其中比较明显的变化是关于经济困难证明不再作为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为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宁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核案件了解案情后,向其告知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在申请人知晓自愿签署诚信承诺声明的情况下,指导申请人填写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书》,当场受理并审查同意,指派律师为申请人提供代理,申请人对此非常满意。

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是践行“为民办实事”和“法援惠民生”活动的重要举措。申请人以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信息共享、公示监督和数据推送监督等形式对申请人经济状况进行监督。下一步,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采取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等方式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有助于让受援人更高效、方便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让法律援助服务更贴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