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2021年,合肥庐阳区投入资金500多万元,通过“四有”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一是建章立制有依据。按照《庐阳区民生工程建后管护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要求美丽乡村项目点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协调做好辖区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公共设施等管护制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二是建立队伍有抓手。每村配备10~15名管护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实现卫生管理常态化、垃圾处理无害化。在东瞿、汪堰美丽乡村推行“十户轮值制度”,以每十户为一组,开展“十户轮值”活动,轮值户每十天轮流值日一天,负责自家房前屋后及十户公共区域内的垃圾收集清理,纠正乱倒垃圾等行为,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三是产业发展有亮点。引进农林企业,建设苗木花卉基地、精品果树示范园、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桃蹊田园综合体、绿色富锌水稻试验基地等,形成“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模式。各村依靠“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村民入股成立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支部牵头、群众入股、定期分红的方式,增加群众收入,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四是强化督查有力度。区政府要求各乡(镇)落实管护责任人,做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护相结合。由区美丽乡村办牵头组织各乡(镇)成立区工作督查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回头看”,定期对管护情况进行督查和过程监管。同时把美丽乡村管护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考核机制,按照年终考核结果,拨付管护奖补资金,形成“干好有奖励,落后有压力”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