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的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于有些特殊情况,像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到车站、工地、劳动力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小企业聚集地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法》、《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讲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政策,为农民工答疑解惑,提供维权咨询、代理指导等服务。
三是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大力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方面的优惠政策、申请渠道,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宣传实效。在12348法网、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公开援助中心地址、电话、维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