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成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急难社会救助,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主动发现、社会参与、综合施策、救助及时”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宁国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推广“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力争今年底实现覆盖率60%。
创新成立组织机构。根据各地村级集体经济状况和资金筹集能力,互助社的成立分为两种类型:法人登记的互助社,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向民政局申请登记为社会团体,有规范的组织章程,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备案登记的互助社,创始基金规模不少于2万元,在该市慈善总会设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基金”。
创新筹集救助资金。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力量,该市建立慈善总会补助、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为主要内容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法人登记的互助社活动资金通过三个渠道进行筹集,具体为慈善总会支持1万元,村级集体资金支持不少于1万元,同时动员社会捐赠一部分;备案登记的互助社创始基金2万元,具体为慈善总会支持1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和社会捐赠筹集1万元。互助社成立后开展救助所需经费,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和村级集体资金支持予以保障,慈善总会根据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每年予以支持。
创新开展救助服务。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况制定救助标准,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法人登记的互助社“基金”由互助社根据章程和民政局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备案登记的互助社“基金”由慈善总会代管,村(居)民需要救助时,由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按程序审核后报慈善总会,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账户转账至救助对象账户。情况紧急需要现金或实物救助的,由慈善总会、互助社安排工作人员直接送到救助对象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