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保障全市防疫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疫情期间用药购药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将通过医共体中心药房途径统一配送防疫药品至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二、市直有关部门会同全市各医药流通企业加大防疫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的货源组织和采购力度,并第一时间通过快捷渠道配送至药店门店。
三、各医疗机构和药店门店进行拆零配售,每人实名(凭身份证)购买退热药不超过3日用量、其他药品不超过1个疗程的用药。
四、指导药店根据需要设置发热用药专柜(具体名单由市场监管部门适时发布),保障发热症状群众的急用需求。
五、请广大市民合理用药、按需购药,倡导无症状不用药,确需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鼓励近期有余药的市民,分享给亲友或其他急需之人。
六、根据全市重点人群摸排情况,对失能老人、残疾人、孕产妇及其他有紧急需求的人群,可由社区(村)第一时间代为采购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广大市民如发现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举报投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