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宁国市多举措落实2023年特殊群体参保资助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资尽资。截至目前,该市已核拨资助参保资金453万元,惠及特殊群体13625人。
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组,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并由医保牵头,税务、财政、民政、卫健、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立足部门职责,确保在任务时间节点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资助名单,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动态参保、应保尽保”。
针对困难群众类别分类进行参保资助,印发《宁国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缴费标准并制定相应的资助标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总额为96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含大病保险110元),对特殊群体人员实行资助缴费,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医保、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前谋划,细化征缴流程,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多形式全覆盖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入户走访、微信推送、村委广播等线上线下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不断提升群众参保意识,发动全民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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