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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宁交易国告字[2023]04号)

发布时间:2023-02-28 15:46 信息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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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3-05号地块位于西津街道旗山路南侧、延福路东侧,出让面积58213平方米;ngs2023-06号地块位于中溪镇中溪村,出让面积40311平方米;ngs2023-07号地块位于天湖街道马村,出让面积140平方米;ngs2023-08号地块位于天湖街道马村,出让面积200平方米;ngs2023-09号地块位于天湖街道马村,出让面积200平方米;ngs2023-10号地块位于天湖街道马村,出让面积388平方米;ngs2023-11号地块位于天湖街道马村,出让面积824平方米。以上7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ngs2023-05

西津街道旗山路南侧、延福路东侧

58213

87.3

商服用地兼容文化

设施

1.0-2.0

50%

15%

商服40年、文化设施50

145

2533

ngs2023-06

中溪镇中溪村

40311

60.5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20

605

ngs2023-07

天湖街道马村

140

0.2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20

2

ngs2023-08

天湖街道马村

200

0.3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20

3

ngs2023-09

天湖街道马村

200

0.3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20

3

ngs2023-10

天湖街道马村

388

0.6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20

6

ngs2023-11

天湖街道马村

824

1.2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20

13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联合申请需满足:(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股份结构以及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付款方式
  ngs2023-05号地块按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宁政(2022)39号)文件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3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6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ngs2023-06号地块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根据2017年第一次土委会会议研究意见,自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不采取分期付款模式。延迟缴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中溪镇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ngs2023-07、08、09、10和11号地块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根据2017年第一次土委会会议研究意见,自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不采取分期付款模式。延迟缴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天湖街道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1日8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15时00分时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3月30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3月20日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元/㎡/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3月21日15时00分
  公开挂牌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3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5:00时
  拍卖(挂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2616639或0563-2616620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宁国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工行宁国支行:9558851317000043170
  (请在用途栏务必注明资金用途及收款单位)
  八、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4012790
  联系人:杨女士、许女士
  详情请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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