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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5:27 信息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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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SZB-CG-XJ-2023-007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康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2幢办1603
成交金额:196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彭洋、华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家计价委[2020]1980号文件规定(1.5%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18056390177、0563-466899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
  联系方式:任先生、18056390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0563-4668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江女士
  电 话:13865364716、0563-4668996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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