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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3年10月16日发布宁交易国告字[2023]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现将公告第八项其他事项第2点中“经营期少于8年”改为“经营期不少于8年”。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63-401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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