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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10-18 11:42 信息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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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  二、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  4.夫妻育儿假  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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