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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宁交易国告字[2023]22号)

发布时间:2023-11-14 15:18 信息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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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3-34号地块位于西津街道燕津路西侧、双河路南侧,出让面积69167.5平方米。该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ngs2023-34

西津街道燕津路西侧、双河路南侧

69167.5

103.8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1.0-2.0

22%

35%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

220

4565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联合申请需满足:(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股份结构以及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
  2、竞买人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部缴清。余款部分受让人须按照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4日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12月14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12月4日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元/㎡/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12月5日15时00分
  公开挂牌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00时
  拍卖(挂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在线竞买申请步骤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在线竞买申请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国土资源版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国土竞买人身份,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上传)-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宁国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工行宁国支行:9558851317000043170
  (请在用途栏务必注明资金用途及收款单位)
八、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地价由市政府确定。
  2、出让地块自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西津街道向受让人交付土地,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须开工建设、开工一年内竣工。
  3、该地块用途已变更为“两公一居”用地,土地污染调查已完成,符合居住用地出让条件。
  4、具体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规定。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4012790
  联系人:杨女士、许女士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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