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3-01 23:50
[ 字体: ]

宁政办秘〔2018〕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现将《宁国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8日  


宁国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宣城市和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创建优质政务服务环境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原则,集中时间、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推广,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为集中宣传月;2018年4月至6月,结合工作推进持续宣传。
  三、宣传内容
  深入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精神;大力宣传《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安徽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广泛宣传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操作流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事项网上办理流程;积极宣传我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好的做法和经验等内容。
  四、宣传形式
  (一)强化各地各部门主体宣传。各地各部门作为宣传主体,要强化宣传意识、创新宣传方式,要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网站论坛合作,注重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提高宣传引导的可信度、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地各部门每月报送“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信息不少于1篇。(责任单位:实施清单的有关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利用实体大厅推广应用宣传。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栏,展示网上办事引导图、政务服务清单事项等。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标语等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印发网上办理业务宣传单,让更多办事群众了解网上事项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滚动播放“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内容及开展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集中宣传活动月,在《今日宁国》、宁国广播电视台、宁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专题(专栏)。新闻传媒中心、广播电视台要选派骨干记者,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成效明显单位,选取采访切入点,精心采编“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生动鲜活的稿件,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微信微博、网站论坛等新媒体,采用图解、视频、动漫等适应新媒体传播方式形式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进行解读宣传。(责任单位: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务公开办)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精心设计特色活动载体,细化宣传活动安排、措施,要及时发掘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