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国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14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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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服〔2019〕4号

各中介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宁国市市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的通知》(宁政〔2018〕100号)精神,我市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修订,现将调整修订后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宁国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

     2. 2018年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调整事项清单目录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宁国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委托主体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机关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文件评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机关

二、市教育体育局

1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证明

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机关

三、市公安局

1

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

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行政机关

2

伤情鉴定

对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属于“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处罚”子项)

行政机关

3

出具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证核发

行政相对人

4.1

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检验、鉴定

对违规传播计算机病毒行为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4.2

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检验、鉴定

对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5

精神病鉴定

对行政案件涉及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精神病鉴定

行政机关

6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行政机关

7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罚

行政机关

8

对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测试、检验

检验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行政机关

9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机动车登记

行政相对人

10

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登记

行政相对人

四、市消防大队

1

消防设施检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

行政相对人

2

消防火灾物证鉴定

火灾事故调查认定

行政机关

3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

火灾事故调查认定

行政机关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行政相对人

五、市民政局

1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3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5

财务审计报告

慈善组织认定

行政相对人

6

财务审计报告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核准

行政相对人

六、市财政局

1

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部门、单位的财务鉴证

对违反会计资料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七、市环保局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相对人

八、市住建委

1

出具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备案

行政相对人

2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相对人

3

建设工程质量抽检

工程质量行政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4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行政相对人

5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机关

6

房产测绘

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相对人

7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

行政相对人

九、市规划局

1

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行政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相对人

2

规定比例尺地形图测绘

行政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相对人

3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行政许可(建设用地用地规划许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相对人

4

建设工程放线

行政确认(规划放线)

行政相对人

5

建设工程验线

行政确认(规划验线)

行政机关

6

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编制

行政确认(规划核实)

行政机关

十、市城管局

1

出具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技术和安全证明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行政相对人

2

违法建筑造价评估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或未按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行政机关

十一、市交通局

1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

行政机关

2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行政机关

3

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及变更核准

行政相对人

4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及变更核准

行政相对人

5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检定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6

出租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7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

公路的涉路施工许可和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

行政相对人

8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十二、市农委

1

种子质量检验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假、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机关

2

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检测

对违反肥料登记和标签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3

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检测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机关

4

拖拉机驾驶培训

农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核发

行政相对人

5

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检测

对违反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十三、市水务局

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建设项目取水审批

行政相对人

2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行政相对人

3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相对人

4

水土保持监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相对人

5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行政相对人

十四、市卫计委

1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

县级权限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相对人

2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县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3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县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4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出具

县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5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

县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6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

县级权限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相对人

7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8

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9

放射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县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十五、市国土局

1

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行政相对人

2-1

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编制

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的审查(拟动态调整新增权力)

行政相对人

2-2

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编制

临时用地审批

行政相对人

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行政相对人

4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行政相对人

5-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行政相对人

5-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矿山综合治理方案审查备案

行政相对人

6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对采矿权人未提交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环境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等情况年度报告的处理

行政相对人

7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行政相对人

8

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行政相对人

十六、市安监局

1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相对人

2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相对人

3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行政相对人

5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行政相对人

6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处罚(属于“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对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处罚(属于“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8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储存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十七、市市场监管局

1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县级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2

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

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相对人

3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有限责任公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属于“企业(内资)登记”子项)

行政相对人

4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变更登记验资

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营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属于“企业(内资)登记”子项)

行政相对人

5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行政相对人

6

产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行政相对人

7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审计、验资、咨询

企业公示信息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8

计量纠纷仲裁检定

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

行政机关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考核

行政相对人

10

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型式试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相对人

11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涉及特种设备的行政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1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对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处罚(属于“对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和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1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14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对违法制造、修理、经营、使用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15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对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销售的商品经核称超出规定的负偏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16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对能源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属于“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违反计量器具和称重计量、计量检定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17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招投标中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违反不当竞争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18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商品广告中存在不清楚、不明白、不真实、不准确内容和违规使用专利做广告、在广告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属于“对违反广告发布、广告经营活动和广告内容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子项)

行政机关

19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属于“对违反网络交易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20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拍卖企业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处罚(属于“对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人、竞买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21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处罚(属于“对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人、竞买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十八、市气象局

1

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行政机关

2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许可

行政机关

十九、市人防办

1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易地建设审批

行政机关

附件2

2018年宁国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 调整事项清单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委托主体

处理方式

备 注

一、市人社局

1

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行政相对人

取消

职业资格证书现已调整为由宣城市人社局核发。

2

出具工伤认定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

行政相对人

取消

依据省级目录及其他县市目录未有此项

3

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审计

对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取消

依据省级目录及其他县市目录未有此项

二、市环保局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行政机关

取消

根据皖政〔2015〕135号文件要求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三、市农委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有关规定和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未履行职责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取消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市国土局

1

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编制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含新增耕地面积)验收确认

行政相对人

取消

县(市)级无此对应行政权力

五、市民政局

1

社会团体注册登记验资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相对人

取消

《宣城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宣民民〔2015〕5号),简化验资手续,提供银行进帐单即可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验资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相对人

取消

《宣城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宣民民〔2015〕6号号),简化验资手续,提供银行进帐单即可

3

养老机构设立验资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相对人

取消

《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5号)删除《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六、市住建委

1

拆迁房屋价格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裁决

行政机关

取消

根据上级政府取消调整情况调整

2

拆迁房屋价格复核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裁决

行政相对人

取消

根据上级政府取消调整情况调整

3

拆迁房屋价格复核评估鉴定

城市房屋拆迁裁决

行政相对人

取消

根据上级政府取消调整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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