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8-1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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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秘〔2019〕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驻宁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8日

宁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宣城市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我市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到2019年底,完成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等软硬件建设任务;完成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宁宣杭高速宁国管理处负责)。

  (二)推广发行ETC用户38300个,全市在籍汽车ETC车载装置安装率达到80%以上,全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各商业银行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共享车辆注册信息。建立机动车车辆管理数据与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捷车辆安装ETC(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宁宣杭高速宁国管理处负责)。

(二)落实收费公路相关法规政策。落实国家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措施(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宁宣杭高速宁国管理处负责)。

(三)落实车辆通行费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落实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起,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宁宣杭高速宁国管理处负责)。

(四)落实差异化收费政策。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宁宣杭高速宁国管理处负责)。

(五)落实稽查和信用措施。加快高速公路诚信体系建设,对逃交、少交、拒交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银保监组、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宁宣杭高速宁国管理处负责)。

(六)拓展ETC服务功能。推动ETC在高铁站、商业区等停车场的应用(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商业银行负责)。

(七)宣传推广ETC发行。

  1. 根据我市2019年6月底汽车保有量,分解ETC用户协同发展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协同作用,调动各方资源,采用“政府+市场”方式,宣传推广使用ETC,加快ETC用户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商业银行负责)。

  2.市级主流媒体要加大使用ETC的宣传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国有企业车辆要率先安装使用ETC。鼓励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自有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引导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公布各商业银行客服电话,并在市区各停车场、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场所张贴(各商业银行负责,市交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融媒体中心配合)。

3. 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营运车辆安装ETC(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商业银行负责)。

4.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政务中心、车管所、4S店、汽车修理厂、机动车辆检测检验场所,以及物流园区、火车站、汽车站、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场所设置ETC“一站式”办理点,为车主办理安装ETC,公安交警、公路路政、城管做好现场秩序指挥引导。开展ETC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自助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方便广大车主便捷办理(各商业银行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市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政府办(目标管理)、交运、发改、经信、公安、司法、城管、银保监组、人行、宁宣杭高速宁国管理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运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ETC推广发行工作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制定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期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商业银行每月月底前将发展ETC用户情况报至市交运局(联系人:孙力、汪涛,联系电话:0563-4011041)。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牵头,融媒体中心配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加强对推广ETC应用的政策宣传,督促党政、企事业单位全部安装,鼓励公职人员主动安装,引导社会车辆积极安装。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加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和运营工作,会同公安交警、公路路政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引导方案,保障正线公路畅通与安全;建立应急机制,加强与驻地公安、交通执法部门的协作,依法打击聚集堵站、恶意冲卡等违法行为,确保取消省界收费站期间各收费站正常通行秩序,避免发生长时间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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