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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社会管理中心政民互动办理标准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社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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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宁国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模块网上咨询答复的办理流程、受理范围、办理时限等。
二、制定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受理范围
  受理事项包括:1.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以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2.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突发性问题和非紧急类求助服务;3.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4.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5.属于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应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不予受理事项包括:1.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应当通过110、119、120等紧急渠道求助的事项;2.涉及行政职权范围以外的民事纠纷;3.依法应当或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复核等法定程序的事项;4.涉及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职能的事项;5.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6.非本市管辖的事件。
四、服务流程
  (一)上网申报。登录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注册界面,提交网帖申请。
  (二)办理回复。网帖由负责政民互动后台管理的中心坐席员审核通过后转办至各相关单位。
  1.办理,根据反映情况的内容和性质,可分为呈办、转办、直办、特办等形式。
  2.呈办,对于一些跨区域、跨行业,涉及部门多,影响面宽的问题,由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协调会,提出拟办意见或建议,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3.转办,对于一般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转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
  4.直办,对于有关咨询和查问或事实清楚的问题,直接答复或办理;
  5.特办,对于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和急、难、重等突发事件,立即了解掌握情况,专报领导批示,根据领导的批示精神办理。
  (三)反馈。督促有关承办单位按办理期限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反馈。对于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跟踪催办,及时反馈办理进展和结果。
  (四)归档。对办理情况相关的领导批示、办理结果反馈件和工作简报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予以整理归档。
五、办理时限
  中心派遣案件至市直部门,给予5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处理,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给予答复,如需申请延期,附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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