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增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本局自身的公信力,努力提升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并针对去年存在的问题,要求局信息中心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牵头工作。各科室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梳理、填报、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对外公开上,继续加强了财政局政务公开栏建设,不断完善充实相关内容,公开明确了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局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推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了财政内部网络,使网络公开的方式更加便捷。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9条,比上年增长了215条。其中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9条;工作动态32条;审批结果23条;部门文件23条;内设机构14条;上级政策解读14条;行政确认结果12条;行政处罚结果12条;其他信息150条。
(二)目录建设
我局在“中国•宁国”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以及机关内部公开了多项政务信息,包括依法行政、政策法规、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公共资源配置和监管信息等栏目以及本局各科室职能、联系方式、办事流程等,2016年我们还添加了民生工程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及财政资金制度建设这两个新的栏目。
(三)基础信息公开
根据三定方案和人事变动及时更新了2016年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以及新招录的人员信息等。
(四)规范性文件、决策公开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我局2016年在网上公布了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函和《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说明。
(五)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们按月和周的更新频率向公众公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和其他权力的结果。
2、继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6按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等。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实施了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详细公开了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等信息。
4、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企业管理、财务指标、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
除了以上信息外我们还加强了政策法规、决策公开、规划计划、招标采购以及回应关切等信息的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暂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六、下一步打算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最重要的意义是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实现依法行政;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结合本部门实际,不断总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完善、巩固、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目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丰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