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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住建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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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日常工作,并纳入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信息。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在一楼设立了政务公开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住建委网站、上级网站、有关媒体、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公开内容涵盖部门组织设置、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标采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文件通知、农村危房、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受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数量较2015年进一步增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做到横向扩展、纵深发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纳社情民意,更好地将建设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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