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由方塘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方塘乡方塘集镇,电话: 0563-4940001,邮编:242372)。
一、基本概况
一年来,我乡坚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梳理并制定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重要制度解读办法等制度,年初,制定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认定;认真梳理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召开工作会议,将各目录工作落实到部门。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乡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采取量化计分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标准之一。
(二)丰富公开内容。严格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要求,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准确、符合要求发布的信息要素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信息形式,以规范统一的图表形式发布有关信息,更加生动直观的展现数据。
(三)加强部门指导。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乡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同志进行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学习座谈,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乡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先锋网、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情况。2018年,在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方塘乡人民政府主动发布信息909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65条,政策文件26条,行政权利及为民服务信息17条,政府重点工作信息36条,应急管理24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4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277条,招标采购信息18条,土地利用与管理16条,脱贫攻坚47条,社会救助信息125条,其他信息244条。
(二)其他渠道和形式公开情况。通过今日宁国、宣城日报等报纸和宁国新闻网,平安宁国网、宁国文明网等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我乡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方式、信函渠道、受理信息等进行了梳理和重新发布;按月统计依申请公开目录;认真开展依申请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案例的学习,提升办件能力。2018年全年,我乡未收到申请人通过各渠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立在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8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够熟悉,业务不够精通;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中,对于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是否存在、是否需要公开等信息不够明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流程不够完善,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往往涉及多部门联动,存在工作机制、流程上的不顺畅。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公众对政府信息存在理解偏差,易引起工作上的摩擦。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乡将在201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予以逐步整改、落实。
1、完善制度保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及时处理、应对、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2、加强培训学习。通过“上级培训+自主学习”的形式,深入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持续加强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沟通交流,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实务规范,不断提高操作实践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3、加强宣传引导。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微博、网站、报纸、广播、宣传栏等渠道予以及时公开。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宣传,让公众对“政府信息”有更准确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