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湖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电话:0563-3791001,邮编:24239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列入了2019年度的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学习宣传、建章立制等手段有力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6条,其中决策公开75条,执行和结果公开5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1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21条,政策解读24条,回应关切17条、监督保障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推进天湖街道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向“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延伸拓展。
畅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着力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围绕2019年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按照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进行深入解读。同时在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方面,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每天监测舆情,发现舆情,及时报告处理,在回复留言时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在遇到咨询类问题上基本做到了24小时内办结,在面对建议、投诉类问题时基本做到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天湖街道组建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卢俊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刘风梅为副组长,各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主任王珏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统筹兼顾。各机关科室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管领导主动履职尽责,明确了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因工作岗位调整、人员变动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向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做到人尽其责。各部门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保障、管理等职责。两个以上科室或村、社区共同制定的工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科室或村、社区负责公开。
2、推进天湖街道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向“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延伸拓展。
3、将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培训从随机的、临时的转向制度化和常态化。定期的组织开展了多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同时参照市政务公开办季度考核模式,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对信息公布不及时、不规范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其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经过几次培训交流和抽查,街道各部门和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信息编发能力增强明显、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显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6 |
增加21项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增加4项 |
0 |
行政强制 |
5 |
增加1项 |
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006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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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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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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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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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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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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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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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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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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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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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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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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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9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内容规范化待提升。在利用网络公开信息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平台使用存在不熟练、研究不深入的情况,也存在内容公开编排不细致情况,导致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二是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难题。
2020年,天湖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运行;第二、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第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从平时工作入手,既加强对村、社区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又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工作落实,多措并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