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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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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染坊路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楼,电话:0563-4017429,电子邮箱:nghb@sohu.com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公开内容,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7条。其中政策决策32条,执行和结果144条,管理和服务609条,重点领域521条,新闻发布6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19条,监督保障10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2件,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认真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关系;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严禁公号私用,以个人名义发布不当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保障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我局坚持把驻市民之家环保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重要平台,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梳理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对政务微博运行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信息的传递时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我局机构改革后重新确定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不断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我局机构改革期间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运行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平稳衔接。

    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条例》及市政府发布的各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积极派员参加宁国市政务公开办及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增加1

    4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

    减少3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减少1

    52

    行政强制

    3

    减少2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备注:第五、六项中上一年项目数量是2018年相应行政权力的事项数目,本年增/减指的是2019年相应行政权力相对于2018年的增/减数目,处理决定数量指的是实际办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数量)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环境质量、环境监管信息发布不够全面、及时;二是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有待加强。

    2020年,我局将继续在以下方面做好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二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




    2020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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