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西路与南山西路交叉口(南山办事处旁),电话:0563-4017429,电子邮箱:nghb@sohu.com,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切实把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的第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6条。其中政策决策46条,执行和结果299条,管理和服务551条,重点领域506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24条,监督保障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1件,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0年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在做好网站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我局积极顺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同时,把驻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另一重要平台,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优化审批服务,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再突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工作评议监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生态环境政务信息。积极开展监督评议、网络评议工作,公示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对评议反馈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督促落实到位。
2020年,我局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16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 |
0 |
2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 |
0 |
29 |
|
行政强制 |
3 |
0 |
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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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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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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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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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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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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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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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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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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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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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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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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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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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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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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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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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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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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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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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清楚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够;二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条例》及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强化部门间的沟通,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2.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健全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