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港口镇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港口镇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宁国市港口镇五磁村世纪大道,港口镇人民政府,电话:0563-4806015,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港口镇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列入了2020年度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学习宣传、建章立制等手段有力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其次结合2019年版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改开目录规范的学习,进一步了解公开依据、公开内容,确保我镇打造一个高质量、高标准、规范化的公开模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6条,其中决策公开49条,执行和结果公开5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4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58条,政策解读32条,回应关切35条、监督保障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
做优做强港口镇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乡镇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政务信息查询区、政府公报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规范运维“安徽宁国港口”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畅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着力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围绕2020年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按照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进行深入解读。
(五)监督保障
1、在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上,港口镇成立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局办负责人为成员。各机关科室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管领导主动履职尽责,明确了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因工作岗位调整、人员变动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向镇政务中心报备,做到人尽其责。各部门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保障、管理等职责。
2、在宣传培训上做优做强镇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推进港口镇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3、我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2020年我镇在培训和考核上将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从随机的、临时的转向制度化和常态化。定期的组织开展了多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及考核,并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镇目标管理考核。
4、安全监管方面,镇政府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做好信息发布更新,加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严格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文稿关联。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要求每一个工作人员对各自的账户密码进行改善,当发现利用网络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进行恶意诋毁、侮辱、诽谤或使用粗言秽语进行谩骂攻击的,管理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络公安网警部门,对情节严重的,将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2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6 |
0 |
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
行政强制 |
6 |
0 |
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88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二、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三、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重视度不高,工作配合不协调。
(二)改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加强对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的深入研究与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镇的政务公开水平;
三、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不定期的开展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