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浏览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0:00
  • 【字体大小: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宁国市河沥溪高桥路28号,河沥溪办事处,电话:0563-430962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列入了2020年度的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学习宣传、建章立制等手段有力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4条,其中决策公开81条,执行和结果公开5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3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82条,政策解读14条,回应关切14条、监督保障11条。

    (二)申请公开方面

    我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做优做强河沥溪街道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向“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延伸拓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同时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严格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透明与开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620456.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因工作变动,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对接,导致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强化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充实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提高更新速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