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胡乐镇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胡乐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宁国市胡乐镇宁鸿路1号,联系电话:0563-490000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胡乐镇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列入了2021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准则,严格按照八项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公开信息保密、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建章立制等手段有力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其次结合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的学习,进一步了解公开依据、公开内容,确保我镇打造一个高质量、高标准、规范化的公开模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在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导下,我镇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加强解读回应、以基层“两化”为核心,强化基础工作、以贯彻条例为准绳,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1条,其中决策公开63条、执行和结果公开2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9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33条、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12条、村(社区)栏目137条、基层政务公开栏目146条。内容涵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等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了政府工作动态、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确保答复及时严禁超期办理。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平稳有序开展,在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下,镇党政办为牵头单位,各部门、单位负责协助,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为方便工作我们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群,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二是落实责任,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在上级监督的同时完善自我管理,建立镇监督管理机制。同时严守信息发布“三审”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了泄密或负面影响事件发生。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优做强胡乐镇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乡镇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政务信息查询区、政府公报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维“千年胡乐司”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畅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着力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围绕2021年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按照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进行深入解读。
(五)监督保障
为提升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们把学习政务公开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放在重要位置,组织镇直各部门、村社区政务公开经办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了政务公开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每次第三方测评后我镇都及时召开整改会议,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并要求按时按量的完成。年底我们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做好年度总结、认真撰写年度报告。
1、在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上,胡乐镇成立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局办负责人为成员。各机关科室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管领导主动履职尽责,明确了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因工作岗位调整、人员变动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向镇政务中心报备,做到人尽其责。各部门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保障、管理等职责。
2、我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2021年我镇在培训和考核上将政务公开工作从随机的、临时的转向制度化和常态化。定期的组织开展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及考核,并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镇目标管理考核。
3、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公开属性,得到有效执行。相关干部发布政务信息是做到“三审”制度,有效避免问题信息的发出。2021年,我镇严格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镇党委、政府始终将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各部门办公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今年我镇政务公开虽然有一点进步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村级政务公开内容更换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发布类型创新少,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现有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胡乐镇政务公开工作将在市政府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查问责。
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加强胡乐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内容建设,突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丰富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的公开形式,确保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政务公开工作全环节。
二政务公开村(居)有效衔接。结合宁国市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精神做好2022年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辖区内各村村级政务公开信息。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同时组织镇直各部门及各村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公开能力水平。
四是对照条例,查缺补漏。结合2021年政务公开所发现的问题,认真清理我镇目前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积极针对相关问题健全机制,避免出现相同类型的问题。同时,及时总结2021年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胡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