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我镇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镇成立了中溪镇政务公开领导组(中政字[2014]72号)、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同时成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中政字[2014]75号)。我镇定期召开一次政务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镇还成立了中溪镇政务公开督查领导组(中政字[2014]76号),切实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为民服务能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效率。
(二)、建立制度,规范部门行为。我镇印发了《中溪镇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中政字[2014]33号),对机关各部门、村(居)、镇直各单位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三)、时刻关注,完成工作任务。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天关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有效的发布镇政府相关信息。属主动公开的,均按照主动公开的目录和时间要求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中溪镇案件办理台账,完善了本单位的案件归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镇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中溪镇先锋网站、上级网站、有关媒体、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公开内容涵盖部门领导动态、组织设置、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民生公益、党务政务公开、文件通知、政府重点工作、计划生育等受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数量较2013年进一步增加。截止2014年12月底,公开相关信息1086条,其中省及宣城市39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428条,中溪镇网站、宁国先锋网等6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镇域内村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目前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离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均衡性有待完善、重点信息公开不全面等。我们将按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力度,对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推行,开拓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联系电话:2209012;传真:2209064。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