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03316T/202012-00048 | 组配分类 | 垂直管理机构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08 10: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机构职能,垂直管理机构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税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 | 内容概述 | 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 |
一、工作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二、机构设置
(一)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牵头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接税收科研工作;负责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2.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督察内审工作。
3.税政股。负责组织实施各税种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各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各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6.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7.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牵头组织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8.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获取和应用;负责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的管理;负责税收风险的扎口管理。
9.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本系统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10.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数字人事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负责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系统税务文化建设;负责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11.税源管理股。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税务局党委党建工作部署;会同本局有关职能部门,协助本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工作;按照本级党委部署,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订以及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宣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承办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双拥、扶贫、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3.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二)设9个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负责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3. 城关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4. 港口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5. 竹峰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6. 河沥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7. 梅林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8. 中溪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9.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三、办公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22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63-4037311;邮编:242300
六、负责人姓名 宁国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兆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