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1679/201911-0001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01 18:00 |
发布文号 | 宁防指电[2019]8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关于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9月6日以来,我市出现持续少雨天气,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九成多。部分地区土壤墒情下降,秋种生产受到影响,部分地区出现因旱群众饮水困难。据气象预报,近期我市降雨仍然偏少,抗旱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宁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11月1日17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抗旱责任制。抗旱工作事关民生和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各地各部门抗旱行政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思想,按照《安徽省抗旱条例》规定,依法全面组织抗旱,落实各项应急抗旱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
二、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要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摆在当前抗旱工作首位,全面细致摸排饮用水困难人口分布,逐片、逐户落实保供水责任,因地制宜采取延伸管网、另辟水源、限时供水、应急送水等方式,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要,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立足最不利条件,逐水源、分阶段制订供水方案,留足生活用水。
三、统一调配抗旱水源。全面掌握区域供水、用水现状,根据抗旱用水需要,细化水量分配计划,按照“分质用水,先用活水,再用死水”的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水源,实现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千方百计备足生产生活用水。要强化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范用水秩序,加强用水矛盾调处,实现团结抗旱。
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各防指成员单位要组织部门联合会商,及时发布旱情预警,启动抗旱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抗旱水源统一调度配置和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指导编制供水方案,做好农村群众饮水保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抗旱指导,立足抢墒、造墒播种,及时完成秋种任务; 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应急部门要组织各类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拉水、送水,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抗旱投入;宣传部门要加强抗旱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抗旱合力。
2019年11月1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