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1911-00033 组配分类 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19-11-27 19:59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新闻发布会】宁国市发改委“宁国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新闻发布会】宁国市发改委“宁国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内容概述 【新闻发布会】宁国市发改委“宁国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新闻发布会】宁国市发改委“宁国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会主题:宁国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发布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法院、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
  发布会时间:2019年11月27日15:00
  发布会地点:市政府会议中心6号会议室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通报我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新闻发布会出席人员:市发改委副主任、信用办主任高广传,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江敏,市税务局副局长徐菊荣、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凤维新,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副行长程世安,主持人胡起。
  出席媒体: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发布会议程:市发改委副主任、信用办主任高广传通报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江敏通报诚信企业评选工作推进情况,市税务局副局长徐菊荣通报税务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凤维新通报市法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副行长程世安通报宁国市农村及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并答记者提问。

市发改委副主任、信用办主任高广传通报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首先,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各位领导对社会信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安排,现将2019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诚信宣传
  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今年年初,会同市委宣传部,通过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上报开展诚信宣传方案,牵头制定我市年度宣传工作排出年度分月计划表,扎实有序推进,八月底九月初,集中开展以“弘扬诚信文化,共建信用宁国”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各具特色宣传活动,并实时将图片、视频及相关新闻报道等资料上传信用“宁国网站”,截至目前网站累计浏览量已达210万人次,信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取得新成效。
  二、归集共享信用信息
  结合我市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最新调整情况,落实“七天双公示”工作制度,制定《宁国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及时梳理、归集、共享“双公示”信息。截至目前,共归集“双公示”数据41121条,其中行政许可33984条,行政处罚7137条,实现42个部门的信息归集。目前已实现在“信用宁国”页面可实时查询信用主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可实现行政处罚异议申请和信用修复。
  三、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严格执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每年按季度发布四期“红黑榜”,在市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小区广泛设置“诚信宣传栏”张贴公示,在信用宁国、宁国文明网、宁国新闻网等多渠道发布,截至目前共有161家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纳入榜单,“红黑榜”的发布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奖惩效果显著。同时,我市将争先评优等各类信息纳入红黑名单管理,累计在信用平台上传红黑名单1205条,公布法院17批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3人次,87人次达成和解协议撤销失信公示。
  四、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库
  按照宁国市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目录,依托市信用平台建立重点人群信用信息数据库。市教体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陆续归集我市教师、项目经理、房产评估师、医务人员、律师、会计师、兽医等重点人群信息13000余条,依法依规提供信息查询和应用服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实现及时动态更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五、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19个重点行业领域(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扶贫脱贫失信问题,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假药问题,拖欠工资问题,“不合理低价游”,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交通运输失信问题,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骗取保险问题,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助失信问题,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假彩票”问题,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实时将专项治理的相关情况报送至信用平台,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树立行业诚信新风尚。
  六、广泛开展信用承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我市组织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企业、建筑公司、旅行社、招标代理机构、房产中介、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精神,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对税务D级纳税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宁国”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同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要求,组织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对企业一般行政处罚开展信用修复,鼓励企业自觉履行处罚决定、缴纳罚款,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各位媒体朋友和各位来宾,运用大数据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是改变社会治理结构的重大举措,对整个经济运行和现代社会治理都将产生深刻影响。在大家的共同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成熟。我们将持之以恒全力推进“信用宁国”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真正做到“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不断提高信用与经济社会生活的融合,以良好的城市信用形像推进宁国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江敏通报诚信企业评选工作推进情况

为推进信用宁国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弘扬诚实守信,引导科学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2018年宁国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展了2019-2020年度“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坚持“依法、科学、审慎、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选优推优的目的。通过广泛动员,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消保分会严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宁国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相关组成单位成立的“诚信单位认定审核小组”现场检查、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企业名单在征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宁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命名、授予“宁国市诚信单位”称号,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最终评定22家宁国市2019一2020年度“诚信单位”,并推荐评定了12家宣城市2019-2020年度“诚信企业”。
  被命名的诚信单位要求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并对其实行辖区消保分会(市场监管所)动态监管,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安徽省诚信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违法失信的,通知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撤销其认定。

市税务局副局长徐菊荣通报税务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为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全力融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宁国市税务局扎实推进诚信纳税,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为打造信用宁国不懈努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夯实信用基础
  今年是国地税合并后新机构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第一年,全局上下启动早,重视高,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内容、程序标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平、公正。通过评价,纳入信用评价户数6996户,评定出A级472户,占6.76%,比去年增加230户;B级2760户,占39.45%,比去年增加350户;M级2634户,占37.65%;C级134户,占1.92%;D级995户,占14.22%。评价结果反映出纳税人对纳税信用重视程度提高,守信群体稳步扩大。
  二、实施纳税信用分类管理和奖惩机制
  1、发布红榜名单,营造诚信氛围。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网站等途径公布472户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21条A级纳税人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清单,积极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
  2、落实守信激励具体便利措施。(1)在发票领用和认证方面,守信纳税人可以按需领用普通发票,A级纳税人一次最多可领取3个月用量的增值税发票;(2)在快捷办税方面,A级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可享受绿色和快速通道服务。纳税信用较好且被认定为一类的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条件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对一类出口企业中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信用等级需为A级或者B级。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3、对失信纳税人强化监控和惩戒。严格发票管理,对D级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严格退税办理,对纳税信用级别是D级的同时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残疾人就业、新型墙体材料等增值税政策性退税的企业严格监控,在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中直接评定为四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进行资料严审;加大评估力度,对D级纳税人缩短纳税评估周期,提高评估频率;实行重点监控,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三、扎实推进银税互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与全市5家金融机构签订“银税互动”项目协议,在信用等级评价的基础上推进“税融通”业务的宣传推广,有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为355户中小微企业办理“税融通”贷款3.9亿元。
  四、做好平台维护,加强信用共享。做好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目录维护,依托信用宣城网站,做好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全量、按时、按规定格式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同时注意隐去涉及纳税人隐私的信息,妥善做好个人权益保护工作。对已上网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进行梳理,及时撤下已到公示期限的信息。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加强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实行动态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方式,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与纳税服务、税收风险管理联动机制,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状况,实施分类服务和监管。保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发展。
  2.加强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积极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参与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增强宣传辅导效果。
  六、积极做好诚信培训和宣传
  一、利用宁国市一年一度的春季人才招聘会春季招聘会,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政策大礼包、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了国家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诚信纳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我局利用第28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轮减税降费宣传培训会之际,融入税收诚信宣传,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意识,践行诚信理念。三是与津北小学联合开展“童心说税——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让孩子从小接受税收、了解税收,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和意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途径。四是搭建云梯乡千秋畲族村举行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文化节活动平台,组织税收青年志愿者走进畲族村,借助文化节的平台,唱响税宣曲,吹起便民风,把减税降费政策红利送进畲族群众心坎里,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四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深入企业走访,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全力提升诚实守信和诚信纳税意识。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凤维新通报市法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增强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针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等情形的,宁国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截止今日,我院已累计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5786人次,其中自然人4387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99家;在“信用宣城”、“信用宁国”、“宁国法院网”上公布56批1053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自然人980人,企业73家。2019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863人次;本地公布11批174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良好成效,降低了执行工作难度。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建设工作的深入,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量越来越大,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保持每月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名单,形成震慑效力,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强化宣传教育,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副行长程世安通报宁国市农村及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下午好!根据新闻发布会统一安排,现由我代表人民银行将宁国市2019年农村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在此进行通报。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2019年,我市金融信用环境持续向好,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升。截止今年10月末,宁国市信用创建村做到102个村全覆盖,信用村(社区)35个,信用乡镇7个,信用示范村1个;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35%,较上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
  1、制定目标,修订创建办法。提高“信用示范户”创建标准,严把准入门槛,注重评选质量;将信用村创建拓展为“信用创建村、信用村、信用示范村”三级创建;将社区纳入创建范畴;制定信用体系创建各层级的优惠政策、农村信用体系创建5年规划等。
  2、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实行政策宣传的“两级负责制”。即:各银行主要领导宣传创建政策要到乡镇,各基层金融机构网点政策宣传到村组。全市采取“送金融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达50余次。
  3、全面推进农户贷款授信工作。不断强化“做小做散”的经营理念,鼓励各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开展农户贷款授信工作,持续扩大授信覆盖面,降低贷款集中度;各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员深入到各村民组,按照“村组推荐-村两委审核把关-银行主动上门调查授信”流程,全力推进农户贷款工作。宁国农商行、邮储银行、宁国民生村镇银行相继推出易贷卡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授信,极大地方便了个人经营贷款融资需求。
  4、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关注贷款风险变化情况,积极做好贷款风险监测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存量不良资产的清收管理,充分发挥村两委、大户能人的协调作用,持续加大不良贷款的压降力度。
  5、建立信用体系动态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对不符合条件的41名“信用示范户”撤销称号,取消了优惠政策,涉及授信总额672万元;对3个存量信用村给予摘牌,确保了各创建主体和属地机构保持对创建工作的动态关注,形成了维护信用的正向机制。
  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2019年,我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宁国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区域特征,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产品,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满足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通过政银企对接,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应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的信用情况持续跟踪。2019年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累计录入中小微企业信息达到2853条,行业涵盖建筑业、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交通运输、农产品生产、电子元器件等多个行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先后在全市建立了15个中小微企业信用圈。
  1、加强货币政策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办发〔2018〕110号)等文件精神,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法人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发放支农再贷款1亿元,有力的支持了辖内实体经济的发展。
  2、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通过多途径开展各种对接活动,充分运用现场宣传、微信推送、银企座谈等方式宣传小微企业信贷政策;金融机构与宁国开发区管委会联合推出“互助合作基金贷款”;针对“信用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推广“税融通”、“小微企业联保”等信贷品种,解决小微企业抵押物物不足的难题;通过扩大“续贷通”等贷款产品,有效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监管政策,减少贷款过桥成本,减轻企业财务负担。
  3、持续开展“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主动上门对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针对性地推介金融产品,推进中小微企业信贷精准投放。截至10月末,仅全市两家法人机构就已调查摸排企业达到512家,帮助规范经营管理的企业274家,已协调满足融资需求3.16亿元,金融服务的便捷化、覆盖面、满意度和可持续性得到切实提高。

答记者问

记者问:2019年宁国市税务局在落实守信激励方面有哪些措施?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菊荣答:在发票领用方面,守信纳税人可以按需领用增值税发票,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在快捷办税方面,A级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可享受绿色和快速通道服务。纳税信用较好且被认定为一类的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条件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对一类出口企业中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的纳税人,同时符合其他4个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与全市5家金融机构签订“银税互动”项目协议,在信用等级评价的基础上推进“税融通”业务的宣传推广,有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为355户纳税信用B级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办理“税融通”贷款3.9亿元。
记者问:诚信单位的评选条件?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江敏答: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及品牌信誉度高,经营状况良好,商品和服务质量居行业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取得合法证照和应有的资质条件,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法规与标准及相关行业监管规定,近2年的监督抽检全部合格。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动开展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技能;对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内容客观真实,合理定价,明码实价;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符合环境保护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信贷记录良好,信用等级较高。
记者问: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是否会自动解除?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凤维新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不会自动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没有期限限制;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期限为二年,严重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被执行人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总之,要想尽快解除失信名单,主要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和解协议或者申请人书面申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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