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1909-00014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06 10:0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内容概述 |
市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财政资金的管理,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贵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60号)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自2019年5月启动,2019年8月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及组成
1. 部门主要职责:
2. 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宣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药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及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管理。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市场监管、物价、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责,建立统一指挥、跨区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负责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宁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与运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监督安全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监察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职责负责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10)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职责。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和检定人员。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监管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图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负责行政许可(备案)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检查制度,依法和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医疗器械生产和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信访、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等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指导非公组织党建工作。
(2)人事教育科。承办全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财务装备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财务预决算编制和内部审计工作。
(4)政策法规科。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有关工作;指导所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
(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指导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6)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承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验收。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7)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格式合同备案、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
(8)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制订企业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和监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9)质量与广告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对认证认可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品牌宣传保护,营造全社会创牌、用牌、护牌的氛围。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配合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10)标准计量科。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2)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含网络咨询、投诉、举报);负责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以及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13)企业注册科。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备案工作;承担企业登记注册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和注册信息的分析和公开工作。
(14)价格监督检查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商品价格、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价格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开展“价格诚信”活动;组织指导查处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15)知识产权科。负责拟订保护、运用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图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记和官方标记相关保护工作,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开发区。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龙湾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竹峰街道、青龙乡、方塘乡、甲路镇、胡乐镇。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津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西津街道。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南山街道、霞西镇。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沥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林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梅林镇、宁墩镇、万家乡、南极乡。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港口镇、港口园区。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管辖范围中溪镇、仙霞镇、云梯畲族乡。
(二)人员结构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43名,事业编制30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所长(局长)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科长职数16名(含工会主席)。
2018年12月,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在编人员共计159名,总人数未超过文件规定的编制人数。2018年度,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资发放表上的年平均人数为160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2.48%,未超过100%。
(三)部门收支情况
1. 预算收入及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420.006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420.006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支出2420.0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0065万元,占 71.1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700万元,占28.9 %,主要用于食药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和特种设备监管、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2018年收到财政拨入的质量强市创建项目资金15万元。2018年期间实际支付相关费用15.76万元,并通过“劳务费:33000元”、“委托业务费115900元”、“印刷费8738元”二级科目进行专项核算。
2、2018年收到财政拨入的“两小整治”项目资金52.88万元。2018年期间实际支付相关费用52.58万元,并通过 “委托业务费525865.99元”二级科目进行专项核算。结余2999.01元年末上缴财政专户。
3、2018年收到财政拨入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项目资金10.8万元。2018年期间实际支付相关费用10.8万元,并通过“劳务费:108134元”二级科目进行专项核算。
4、2018年收到财政拨入的食品安全监管项目资金170万元。2018年期间实际支付相关费用89.5万元,并通过“办公费750元”、“租赁费:4250元”、“委托业务费397214.5元”、“印刷费171767.3元” 、“专用材料费321061.2元”二级科目进行专项核算。剩余80.5万元未进行专项核算。
(四)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确保市场安全和队伍安全“两个安全”为底线,加强市场监管,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持续强化“两大”安全。以确保市场安全和队伍安全“两个安全”为底线,以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守市场安全底线;同时,强化队伍建设,以十九大精神学习为契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强化执法执纪监督问责和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不依法、不守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确保队伍安全。
二是扎实深化“一项改革”。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多证合一”、“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程电子化登记,切实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全面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统一,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稳步推进“一个创建”。立足“大质量”的发展理念,秉承“邦宁国泰、品质承载”的城市质量精神,认真落实全省质量品牌工程示范推进年工作,充分运用覆盖全市的品牌指导站这个平台和抓手,强化市场导向和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产品质量优、生态环境美、品牌带动强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
四是有效提升经济发展环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专业市场安全管理。继续围绕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加强商标、名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争创知、著、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继续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重点推动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扎实做好助企融资等服务工作。继续依托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登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合同指导与帮扶工作,通过重守企业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 评价内容和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部门所有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为评价主要内容。
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及经济性原则,合理设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涵盖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其中投入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过程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个方面,产出是指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效果是指部门的履职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评价计分采取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与等级对应情况如下:
等 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 值 |
≥85 |
<85,≥75 |
<75,≥60 |
<60 |
2. 评价方法
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
(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 得分情况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1.5分,评价结果为良。
2.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初预算为2420.0065万元,追加预算935.5055万元,全年预算总额为3355.5120万元,具体支出类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 |
追加预算 |
预算总额 |
决算 |
执行差异 |
基本支出 |
1720.0065 |
935.5055 |
2655.5120 |
2655.5120 |
0 |
项目支出 |
700 |
700 |
700 |
0 |
结合上表,可知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的预算完成率为100%。
3. 整体支出情况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总额为3355.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8019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本年支出小计 |
备注 |
工资福利支出 |
2356.0645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47.0893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63.4103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88.9479 |
|
小计 |
3355.5120 |
3.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的三公经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 预算数 |
2018年 预算数 |
2018年 决算数 |
预算增减 |
因公出国(境)费 |
5 |
5 |
-5 |
|
公务接待费 |
18 |
18 |
10.33 |
-7.6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8 |
37.5 |
37.11 |
-0.3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38 |
37.5 |
37.11 |
-0.39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小计 |
61 |
60.5 |
47.44 |
-13.06 |
从上表可以看出,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的三公经费预算相较2017年下降0.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的实际支出未超过预算金额,执行差异额为-13.0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8.41%。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效果较好。
4. 公用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为153.42万元,2018年度平均在职人员数为159人。2018年度公用经费实际支出额为328.32万元,人均2.06万元/人。公用经费控制率为214.3%。公用经费的每项支出的实际支出都超出预算数,预算编制尚欠精准,且公用经费的控制程度不够。
5. 实物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度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增固定资产760.2496万元,主要为检验所原来账目上的固定资产461.9558万元并入局账目以及实验设备、办公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减少14.4306万元,为检验所实验台柜的报废处置。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为2397.4850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107.812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6.2%;通用设备1128.323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7%;专业设备47.749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家具用具等113599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8%。
6. 部门整体效益分析
2018年,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抓手,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不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着力抓好服务升级、市场安全、管理创新和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各项职能,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经济效益:
<1>、 2018年全局共立案163件,办结案件101件,案卷归档59件。全局万元以上案件7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共6件,其中公安机关受理5件,不予立案1件,有力维护了全市市场经济秩序。
<2>、利用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等时机向公众普及“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全面到汽车站、火车站、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走访调查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现象。
<3>、在市政府广场及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场受理消费投诉案件1起,解决1起。“3•15”期间集中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执法专项行动,2018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立案侵害消费者权益4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776元。
<4>、2018年,市场监管局以产品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环节,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双打案件37件,查扣侵权口子窖系列白酒593瓶,假冒古井贡酒系列白酒154瓶,假冒天之蓝系列白酒120瓶,假冒五粮液白酒42瓶,假冒茅台白酒126瓶,查扣伪造产地仪器33台。
(2)社会效益:
<1>、采取“以奖代补”开展 “两小”食品专项整治,打造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300余家,整治小作坊40家。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实现食品领域监管全覆盖。在乡镇、街道设立114个食品科普宣传站,开展面对面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你点品种我抽检,你点单位我检查”,公开征集抽检品种和网络订餐单位,根据投票情况确定抽检食品和网络订餐商户,邀请市民代表参与,全程见证食品检验及现场检查,形成全民参与的浓烈氛围。
<3>、2018年度委托第三方抽检食品500余批,并及时在网站公开检测结果,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立案查处。采取“企业为主、政府补贴”的形式,在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市已有200余家单位参保,其中农村自办筵席和学校食堂参保率达100%。
<4>、组织召开全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培训会及宁国市IV级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充分展示了宁国市政府、食药安办各部门快速反应、密切合作、协同处置、及时上报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流程,提升我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
<5>、2018年我市通过全国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监测到药品不良反应共计1098例,其中新的、严重的共580例,占比52.8%,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共计204例,其中严重报告45例,占比22.1%;化妆品报告136例。
<6>、加强部门合作,提高监管合力。加强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联合宁国市卫计委开展规范药房跟踪检查、疫苗及“两票制”工作。完成全市228家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跟踪检查,多次排查宁国市疾控中心和22个预防接种单位(含18个预防接种单位和4个新生儿接种点)的疫苗安全问题,加大疫苗储存及运输硬件配备升级,确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
<7>、2018年度未发生一起市场监管、特种设备和食药品安全事故。
(3)生态效益:2018年配合公安和水利等部门开展砂石市场进行专项治理、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4)社会满意度:2018年度,政办纪检组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未接到服务对象的投诉。
三、存在的问题
1. 预算编制存在不科学、不合理情况,导致年初预算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如政府采购预算、公用经费预算等;预算项目分类与实际支出归类存在差异,导致无法准确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即部门决算与实际支出之间存在差异。
2. 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等。
3. 资产管理存在一定缺陷,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式管理,部分已报废资产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固定资产出现账实不符,固定资产利用率没有达到规定标准,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四、整改措施或建议
1. 结合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的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中途调整,保持部门预算的严肃性;科学合理的对预算资金进行项目分类,以便与实际支出进行对比分析,准确编制年度决算,有效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2.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从而提升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式管理,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报废、调拨、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核销,确保账实相符。
4. 规范财务核算,专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的支付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并进行专项核算,不得挪作他用,以便真实反映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