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202-00023 | 组配分类 | 执法职责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22 14: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职责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职责 | 内容概述 | 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监督途径 |
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
4、负责行政事业收费(款)票据举报的受理、立案查处业务。
5、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宜;承担财政系统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