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87M/202302-00069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3-02-23 11:2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导航 公安、安全、司法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交运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内容概述 1.拨打事项清单中公示的监督电话。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办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或宣城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宁国市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宁国市交运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1.拨打事项清单中公示的监督电话。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办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或宣城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宁国市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