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79T/201912-00041 | 组配分类 | 执法职责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01 14: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执法职责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统计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 | 内容概述 |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