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002-00109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2-25 18: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政策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农业农村】宁国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总结及2020年项目安排的通知》(宣环函〔2019〕238号)文件要求,结合《宁国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宁政秘〔2016〕140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胡乐镇竹川村、甲路镇石门村、霞西镇上门村、青龙乡青龙村、港口镇山门村、仙霞镇龙亭村、中溪镇狮桥村、南极乡龙川村、宁墩镇吉宁村、梅林镇花园村,共计10个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目标和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内容。3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个砖砌式容积10t化粪池,217个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
(二)工程预期目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 9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对2020年度承担整治任务行政村所在乡镇,项目一律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的计划内容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对于项目建设内容确需修改的,需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2. 10月上旬,各乡镇完成工程审计;
3. 10月底前,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宁国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软件资料报送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和宣城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管理主体,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项目长期、持续发挥效益。
三、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测预算。项目总投资测预算252.5万元(详见附表)。
(二)资金筹措。每村环境整治工程资金将从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与乡镇财政整合美好乡村、农村“三大革命”、一事一议等相关建设资金配套。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合理安排各种项目,形成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乡镇要科学安排财政预算,整合各类涉农资金。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联建机制和管护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制定村规民约,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
(此件为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