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001-00149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1-15 11:1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规范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来甲路人员落实包保责任,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来甲路人员落实包保责任》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进一步落实属地防控主体责任,规范我镇对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来甲路人员落实包保责任,现结合我镇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观察对象
1、镇村每天摸排出的辖区内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人员和主动申报人员;
2、汽车站、火车站、各交通卡点监测出来的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人员;
3、通过大数据监测出来的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人员;
4、村民举报出来的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人员;
5、与湖北等地以及其它重点疫区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6、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确定的人员。
二、落实包保责任
1、确定的观察对象,由镇卫计办及时造册登记;
2、对确定的观察对象及时成立包保小组落实包保措施,包保小组由一名联村领导、联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一名村医、一名网格员组成。
三、明确包保小组职责
1、通知确定观察对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间,原则上以最后到达甲路镇时间开始计算,或与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以最后无保护接触病例、感染者时间为起始点计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为14天;
3、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防控知识宣传材料;
4、指导居家室内消毒,要求其观察期间不外出,谢绝来访,与家人实行住宿、饮食和生活用具“三分开”。住居要一人一室,不可共用餐具、饭菜(可分餐)、口杯、毛巾、浴巾、床单等,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个人使用的纸巾、口罩不随便丢弃;
5、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保持24小时咨询电话畅通;
6、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镇卫生院报告,并负责联系市人民医院,通过专用转运车辆送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附:各村网格人员名单
(此件为主动公开发布)
2020年1月12日
各卡点联系领导和工作人员
一、甲路村
1、元川:程辉、刘端明、彭金龙、宛钊、卢叶娟
2、主岭脚、洪村:程辉、程薇娜、汪进
3、彭坞:李敏、胡瑶
4、岭上:李敏、梁红英
5、更新:李敏、梁腊林
二、枫山村
1、东田:周婷婷、王子莹
2、司家山、下甲路:汪井华、陈莉
3、团结:武进、徐鹤
4、云门码头:刘平
5、石坑坞:丁浩
6、新湾:胡云
7、龙头山:冯超
三、庄村村
1、庄上、庄下:张乐宁、陈光辉
2、白坑坞:张波、孔维超
四、石门村
1、石门路口:胡冰靖、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