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79T/202003-00005 | 组配分类 | 普查专栏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06 10:5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专栏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统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正式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 内容概述 |
2月25日,宁国市政府印发了《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宁政〔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于3月底前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担任。各村居民委员会于4月底前设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部门协调、数据质量等工作情况纳入2020 年市对乡镇、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强调,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依法普查,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提升信息化水平,认真做好我市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