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3014637M/202003-00035 组配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汪溪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03-18 14:1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补贴,农机,购置,机具,安徽省,资金,宁国市,农业机械,我市,购机者,机械,插秧,2015,水稻,要求,购机,敞开,农业,2016,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信息来源 汪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政策、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内容概述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政策、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资金政策

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5〕39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6〕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总体思路,合理分配补贴资金,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覆盖全市19个乡镇(街道),2016年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347.65万元(含2015年度结转资金15.65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见(附件2)。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山区特色农机化发展实际,经宁国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我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9大类22个小类39个品目(见附件1)。

(二)重点补贴机具。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确定的重点补贴机具为: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茶叶加工机械、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谷物收获机械、油菜籽收获机、干坚果脱壳机。

结合我市实际,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茶叶加工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对于2015年购买且未申请到补贴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敞开补贴机具,2016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执行。

(三)补贴标准。各类补贴机具单机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执行。

四、继续优化操作流程

(一)规范操作,简化流程。从2016年起,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取消农机经销商录入环节。购机者自主购机后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还需提供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备案的存折)、农业企业还需提供当地政府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或标牌等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农业综合管理服务部门(河沥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中溪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青龙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甲路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和港口农林水局)办理申请手续,由其负责将机具信息、购机者信息、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并负责录入农机经销商、产品信息等内容,且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在补贴资金能满足农民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购买敞开补贴机具的购机者,然后依次保障购买重点补贴机具的购机者,采取“先到先补”或补贴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具体办法由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确定。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在宁国农机化网购机补贴信息公开栏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宁国市农机购置补贴热线电话:0563—4034273。

《宁国市2015-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与本补充方案不一致的,按本补充方案执行;本补充方案未明确的,按照《宁国市2015-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及时部署,加强资金管理。《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5〕39号)明确要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年度为周期,购买机具和申请补贴时间均自当年1月1日起至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宁国市农机局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对于敞开补贴机具补贴办法按照今年要求执行。农机、财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规范工作程序,上年农机购置补贴结转资金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确保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便民高效落实政策。要认真分析在操作流程调整后会出现的具体问题,继续落实“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保障购机者能方便快捷申请补贴,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效落实。农机部门要畅通群众政策咨询渠道,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运用公告、短信等方式让群众能更加方便、直接、精准地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变化、新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及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

(三)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行为。要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存在具体违规问题的农机产销企业,及时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逐级向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对涉嫌犯罪的农机企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分配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山区特色农机化发展实际,经宁国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我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9大类22个小类39个品目(见附件1)。

  (二)重点补贴机具。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确定的重点补贴机具为: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茶叶加工机械、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谷物收获机械、油菜籽收获机、干坚果脱壳机。

结合我市实际,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茶叶加工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对于2015年购买且未申请到补贴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敞开补贴机具,2016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执行。

  (三)补贴标准。各类补贴机具单机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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