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003-00093 | 组配分类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3-27 15:08 |
发布文号 | 宁卫健妇〔2020〕3号 | 关键词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宁国市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根据省《关于下发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的通知》(妇幼函〔2020〕2号)及宣城市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既往年度政策内出生数的一定比例测算,现将我市2020年拟检查目标人群指导数予以下发,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
2020年我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总数1635对。全年工作序时进度:1-6月份累计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50%,7-9月份累计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80%,10-12月份累计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100%。完成任务数的同时,做好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的体检及随访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要加强宣教工作,认真甄别目标人群,做到应检尽检,杜绝不适宜人群接受检查,确保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90%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要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项目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由乡镇、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独立完成,严禁由非专业技术人员替代完成,确保每一位参检对象符合规范要求。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精心组织,确保目标任务数按序时进度完成;要严把目标人群质量关,严控年龄结构比,确保我市妊娠率达到40%以上并逐年提高。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要认真组织技术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杜绝未达法定婚龄、非婚同居、已孕等非目标人群参检。市卫健委将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效果指标纳入全市卫生健康(含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宁国市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
2020年3月26日
宁国市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目标人群指导数 |
||
乡镇 |
2020年目标人群 指导数(对) |
|
南山街道 |
158 |
|
西津街道 |
254 |
|
河沥街道 |
138 |
|
港口镇 |
146 |
|
青龙乡 |
47 |
|
梅林镇 |
90 |
|
中溪镇 |
117 |
|
仙霞镇 |
95 |
|
云梯乡 |
23 |
|
宁墩镇 |
60 |
|
万家乡 |
52 |
|
南极乡 |
34 |
|
汪溪街道 |
105 |
|
方塘乡 |
60 |
|
霞西镇 |
92 |
|
竹峰街道 |
29 |
|
胡乐镇 |
64 |
|
甲路镇 |
51 |
|
天湖办 |
20 |
|
合 计 |
1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