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3347876T/202003-00044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天湖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0-03-05 10: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天湖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宁国市新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现就天湖街道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复产企业人员信息排查上报及隔离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宣城籍以外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的信息上报及隔离工作。对于来自疫情中低风险区外来人员,自驾人员需单独隔离7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单独隔离14天,隔离期间每日2次测量体温并做好台账。对于湖北籍务工人员及高风险区人员,做好劝返。各复工复产企业通过天湖街道安全生产群上报每日企业员工体温测量台账。宣城籍工作人员若有发热发烧症状,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上报天湖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做好企业生产办公生活区域消毒工作
各复工复产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及生活区域消毒工作。对于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及生活区域,每天不低于一次消毒,保持通风。对于流水生产线,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5米距离,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配套好口罩。
三、做好企业用餐管理及消毒工作
各复工复产企业食堂必须储备充足的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清洗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在就餐场所、卫生间出入口处配备人员洗手消毒设施及清洗消毒指引。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前后均应洗手消毒。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还应戴一次性手套,并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交叉感染。不允许出现聚集就餐现象,分批就餐,降低风险。
四、切实加强外来物流车辆人员管控及车辆消毒工作
企业复工复产后,因有原料及产品运输,外地车辆不可避免的进入天湖街道,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对外来流入车辆驾驶员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才能允许进入厂区内部,并对车辆进行消毒。对驾驶员活动区域进行严格限制,不得让厂内员工与其接触。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