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4XF/202004-0005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04-24 10:2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无,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文字解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3月23日,省委、省政府公开发布了《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实施意见》出台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完成这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的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的短板必须补上。“三农”工作成效,关系脱贫攻坚质量,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今年初,中央连续第17年出台了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对抓好2020年“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
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必须毫不松懈、持续加力,集中资源、强化保障,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把短板补得更扎实,把基础打得更牢靠,全面完成“三农”工作各项任务,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
2.《实施意见》的起草思路是什么?
一是贯彻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中央一号文件具体条文,结合我省实际进行起草。
二是突出两大任务。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任务进行重点部署。脱贫攻坚方面,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放在突出位置来写。补上短板方面,共梳理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保障、人居环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生态环境、农业基础设施、农民收入等10项短板,其中前8项是中央一号文件列出的共性短板,后2项是我省个性短板。
三是强调任务落实。列出2020年“三农”工作重点任务38项,明确责任单位,与《实施意见》一并印发推进。
3.《实施意见》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三农”工作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更需要守住农村这个战略后院,稳住农业这个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着眼于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农村工作,《实施意见》在脱贫攻坚、医疗卫生、粮食生产等方面均作出了专门部署:
在脱贫攻坚方面,强调要按照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个“战役”一起打的要求,及时帮扶贫困户解决因疫情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解决扶贫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解决外出务工问题。
在医疗卫生方面,强调要加强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做好新冠肺炎等疾病防控,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在粮食生产方面,强调要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抢抓农时,做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强化田间管理,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确保农业再获丰收。
4.《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共6大部分,部署了“三农”领域35项重点工作。
第一部分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这部分有5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第二部分是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补上“三农”领域短板,确保不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后腿。这部分列出10个方面短板,逐项作出部署: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第三部分是促进农业稳产保供和乡村产业发展。保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农业这个基本盘必须稳住、“三农”的压舱石作用必须发挥好。这部分部署5项重点工作: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工就业和返乡创业。
第四部分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这部分强调5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第五部分是扎实推进农村重点改革。改革是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动力,必须切实抓好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这部分有5项重点改革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第六部分是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的短板,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必须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提出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这部分提出5个方面保障措施: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推动人才下乡,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压实各方责任。
5.相比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有哪些创新点?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结合安徽实际做了创新。
在文件结构上:增加了第五部分“扎实推进农村重点改革”,将中央一号文件的1条扩展为5条。我省是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省,今年改革任务重,故单列一部分重点部署。
在具体内容上:第二部分“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新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条。这是我省对照全面小康定性定量指标,在中央一号文件列出的8个方面短板基础上,增加的2项短板。第三部分“促进农业稳产保供和乡村产业发展”,新增1条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这是我省“三农”领域参与长三角产业协作分工的重大机遇。第四部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新增1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第六部分“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新增1条压实各方责任。
6.《实施意见》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哪些具体安排?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我省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决定性成就,贫困县和贫困村已经或拟摘帽退出,贫困人口总数减至8.7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16%,现在到了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阶段。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实施意见》作出了一系列安排:
一是全面完成脱贫任务。重点是在总体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剩余8.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决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省级对贫困发生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倍以上或剩余贫困人口超过4000人的县进行重点督办。
二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同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
三是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脱贫攻坚实践成果,讲好减贫生动故事。
四是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在确保贫困县、贫困村稳定脱贫的基础上,省级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五是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全省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要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7.《实施意见》就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作出了哪些部署?
补短板是今年“三农”工作的主题。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对标“十三五”规划任务要求,《实施意见》对全省面上补短板工作作出了部署,列出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保障、人居环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生态环境、农业基础设施、农民收入等10项短板,逐项拿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确保全面补上。
一是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年内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1万公里,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完成水电供区电网改造。推进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向自然村延伸。
二是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三是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突出问题整改,努力做到质量第一、群众满意。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硬件上,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1700所。软件上,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管理、工资待遇、职称评聘、住房保障等政策。
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智医助理”、乡村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六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是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等。
七是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是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行动,传承发展地方特色戏曲、戏曲声腔和民歌等。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八是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是对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等提出要求。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九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淠史杭等7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针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这个突出短板,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十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必须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各方面入手,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让农民群众在小康之年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需要强调的是,补短板是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不补现代化的短板。同时,我省各地农村情况不尽相同,市县要根据自身实际找准补短板的侧重点、着力点,不能简单照抄照搬,否则就很可能出现不该补的重复补、该补的没补上。
8.《实施意见》就农业稳产保供和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了哪些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2019年生猪生产大幅下滑、猪肉价格大幅上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全面小康之年,要确保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不出问题,同时要加快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对此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全省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食。支持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是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三是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建设100个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年内新增产值超50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3个、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0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达到2.4亿人次。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00家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600亿元。
五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和返乡创业。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欠薪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加强欠薪源头治理,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深入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年内新建50个左右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
9.《实施意见》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了哪些举措?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农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实施意见》对乡村治理进行了重点部署。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
二是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
三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创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县、文明村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以上。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四是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历史信访积案清零,探索开展“最多访一次”试点。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
五是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实现政治巡察村居全覆盖。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农村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10.《实施意见》就农村改革作出了哪些部署?
2020年是农村改革承前启后的一个关键年份,作为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此,《实施意见》对今年全省农村重点改革作出了部署。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重点是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在天长市、旌德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三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扩大“三变”改革范围,力争开展改革的村超60%。
五是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年内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减少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强村比重总体达到8%。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供销合作社、农垦、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农业水价、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重大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
11.《实施意见》就农村补短板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围绕“人地钱”、科技等要素保障,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同时强调了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任务落实。
在投入保障方面。当前财政收支压力很大,许多方面都在压减支出,但补“三农”全面小康短板的投入要保。提出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措施。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深化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革。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鼓励支持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加大投放力度。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落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各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明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至少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在人才保障方面。提出持续组织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
在科技支撑方面。发展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部署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80%。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6500人左右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
在压实责任方面。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重要内容。
12.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指向明确、措施具体,下一步关键要把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完成好“三农”各项重点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为此,从3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是分解任务。在文件印发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将38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省直有关部门,压实部门责任,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二是广泛宣传。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发布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将2020年具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告知农民群众。
三是加强考核。把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重点任务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各省辖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层层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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