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141/202005-00034 | 组配分类 | 专项工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12 10: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开,信息,政府,条例,工作,局属,贯彻,科室,依法,规范,重要,申请,编制,落实,二级,获取,主动,群众,确保,意义,专项工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科技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科技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新《条例》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切实增强我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努力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此次重新修订《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南。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要充分认识《条例》对新时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宣传好、落实好、执行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采取积极有效举措,确保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位。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修改幅度较大,扩大了主动公开范围,降低了申请门槛,调整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程序等,并总结吸纳多项现有制度,。因此,各处室要结合《条例》 修改内容,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清理、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动态调整、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项工作,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
三、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办公室依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更新;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适时更新。同时,应向社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办公电话、地址、邮编、信息公开指引等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和查询。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要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全面梳理,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定期登录、上传和更新专栏信息,限时办结网上信息公开申请。要按照“谁录入、谁审核;谁受理,谁答复;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和主题分类工作,规范文本格式,加强用户及密钥管理,防止网络漏洞和攻击,确保发布信息的质量和政府网站安全。